许健

许健

维权人士

POC_2026_00064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苏省 > 南通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许健,江苏省南通市人,妻子朱培娟,维权人士。2019年8月16日,朱培娟的叔叔朱中云在一场事故中丧生,至今尸体还在殡仪馆,不能入土为安,朱培娟为了给叔叔讨要一个说法,开始上访维权。2021年10月10日,去北京上访途中,被暴力截访、殴打,导致脚踝骨折等身体多处受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2023年12月25日,朱培娟在微信群发出求救消息,她被寻衅滋事网上通缉,廊坊公安和南通公安破门而入,把正在床上休息的她强制带回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办案中心。12月26日早上六点多,朱培娟发出最后一个信息后再也没有声音。12月26日下午,朱培娟丈夫许健在微信群发出紧急关注:许健在海门区人民医院遇上朱培娟,朱说她被带到海门市公安局没有做任何笔录,只有两个民警看着她,下午来人民医院体检,她被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准备送往南通市看守所。2023年12月30日,许健接到启东市公安局发出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以“寻衅滋事”之名,朱培娟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4年1月3日,许健被警察带走,1月4日上午,许健给家人打来电话,告知他在昨晚九点多被关进拘留所。入所前,为他做了笔录,主要询问他的微信微博内容。于是,律师又受托会见许健。没想到,通州区拘留所竟然以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许健被海门区公安局治安拘留8天,结果1月11日到期当局没有放许健回家,后家中老人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许健在被羁押近半年后,其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在海门区法院开庭审理。2024年6月被判刑2年。刑期至:2026年1月10日。2026年1月10日,刑满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4-01-03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南通市
案件描述
2024年1月3日,许健被警察带走,后被海门区公安局治安拘留8天,1月11日到期后被转为刑事拘留。其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在海门区法院开庭审理。2024年6月被判刑2年。刑期至:2026年1月10日。2026年1月10日,刑满获释。

许健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4-01-03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2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6-01-10
实际释放: 2026-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