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

郭泉

异议人士

POC_2026_00063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苏省 > 南京市
  • 出生日期 1968-05-08 (57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郭泉,1968年5月8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原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大陆新民党创始人及代理主席。2007年12月,郭泉为上访维权的民众写诉状,因此受到南京师范大学处分,剥夺副教授资格,并被中国民主同盟开除成员资格;于是郭泉与志同道合的朋友成立中国新民党,主张中国实施多党制,并说中国的问题都是体制问题,人民应有权利选择执政党,自组政党。2008年5月,又因撰文批评中国政府处理四川地震的方式不当而被拘押10天;2008年11月13日,再次因在网上发表300多篇名为《民主先声》的文章,其中涉及组成以宣传民主思想为目标的新民党,以及提出以不合作方式进行公民行动的蓝色运动倡议等内容,被南京市警方刑事拘留;2009年10月16日,被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在南京市浦口监狱服刑;2018年11月12日,刑满释放。2019年4月18日,郭泉因在微信发表敏感言论,且正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被他所居住地的管辖派出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派出所带走,并被行政拘留10天。2020年1月31日,郭泉因发布520篇《郭泉语录》涉及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敏感言论,而再遭南京市警方约谈,至此失联,后知被刑拘于南京巿鼓楼区公安分局看守所;同年2月26日,被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转正式批捕;2021年9月9日,其案被江苏省徐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他的代表律师在与他会面后透露,郭泉对于发表大量文章评论国情与疫情毫并不后悔,而且已作好最坏打算。2022年12月14日,郭泉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4年1月30日。 此前在江苏省浦口监狱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0-01-3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南京市
案件描述
2020年1月31日,郭泉因发布520篇《郭泉语录》涉及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敏感言论被南京市警方约谈,至此失联,后被刑拘于南京巿鼓楼区公安分局看守所;同年2月26日,被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转正式批捕;2022年12月14日,郭泉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期至:2024年1月30日。

郭泉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0-01-31
逮捕 2020-02-26
罪名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4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4-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