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云峰

于云峰

活动人士

POC_2026_00050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出生日期 1970 (56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于云峰,网名“儒雅幽贤”、“董狐直笔”,1970年出生,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著名民主人士。多年来,关注拆迁、网络言论自由、政治改革等一系列问题,并经常参与各种民主活动、帮助因茉莉花运动而遭警方拘押的梁海怡送钱物;2011年5月16日,曾因在哈尔滨市防洪纪念塔附近高声宣讲民主人权,而被哈尔滨市香坊区警方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抓捕,处行政拘留10天;同年7月19日,因曾用手机短信传播自写的揭露时弊的打油诗,被当局视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短信”,而被警方传唤;2011年7月29日,又被哈尔滨市当局以“严重扰乱社会治安、反党、反社会主义”等罪名,处劳动教养2年,至2013年6月22日,才被提前释放;2011年9月6日,曾因与众人参与声援一位当地因保护家园而拒绝搬迁的“钉子户”遭拆迁方毒打、家园被强拆和汽车被砸毁等抗议活动,而被认识他的警察当场抓走;2017年3月3日,曾因在微信群转发谢阳律师受酷刑消息,而被香坊区警方处行政拘留10天,拘留期满日,又被以“诽谤毛泽东,诽谤政府”为由再行拘留10天;同年10月,因网上言论而被再次行政拘留15天。2020年12月28日,因其关注WoToken钱包被骗事件,与其妻李柏华被哈尔滨市香坊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21年1月30日,二人又被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以涉嫌同罪名正式批捕;2022年6月,其二人被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寻衅滋事罪”重判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5年12月27日。此前其仍被羁押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看守所,其妻李柏华被移送黑龙江女子监狱(集训队)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0-12-28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案件描述
2020年12月28日,于云峰因关注WoToken钱包被骗事件,被哈尔滨市香坊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2021年1月30日,被哈尔滨市香坊区检察院以涉嫌同罪名正式批捕;2022年6月,被哈尔滨市中级法院二审以“寻衅滋事罪”重判有期徒刑5年,刑期至:2025年12月27日。

于云峰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0-12-28
逮捕 2021-01-30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5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5-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