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晓玲

沈晓玲

维权人士

POC_2026_00046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苏省 > 无锡市 > 锡山区
  • 出生日期 1972-12-06 (53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沈晓玲,女,1972年12月6日出生,家住无锡市锡山区东岗镇亚光村日晖桥31号,维权人士。2021年4月14日上午,沈晓玲到原工作单位锡山区锡北镇泾新村委,找村委殷书记,要求村委出具辞工单,因为沈晓玲3月7日在北京被带回拘留十天后,泾新村委告知她“经两委研究,决定不再用你。”但未依法给沈晓玲出具辞退单,正当沈晓玲在泾新村委理论时,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张泾派出所民警到场将沈晓玲传唤到派出所,然后以其3月29日至4月1日到浙江长兴旅游未经公安许可,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为由,对其作出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4月24日上午,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信访工作人员将车(车牌为苏B.R6821)直接开进拘留所,企图与上次一次将沈晓玲拦截绑架上车,沈晓玲坚决不同意,双方在拘留所院内僵持近半小时,经前往迎接人员报警、谴责后,沈晓玲才得以自由释放。2025年10月27日下午,沈陪同维权人士的浦兴娣到东亭派出所讨要浦兴娣此前被传唤的传唤证,沈爱斌手机被派出所副所长戴沣抢走,并强行查看手机内容。在遭到沈爱斌的斥责后,在沈和浦即将离开的时候安排对沈进行暴力袭击,致使沈双侧鼻梁骨骨折,左侧鼻梁骨塌陷。警方这次抓捕三人的目的是为了掩盖派出所人员已经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犯罪。同时被抓捕的还有浦兴娣和沈晓玲。2025年10月31日,与沈爱斌同时被抓捕的还有浦兴娣和沈晓玲。她们2人被关押在无锡市女子看守所(原无锡市第二看守所)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胡路567号;邮编214151,电话0510-83330208。2025年12月底获悉,其已经取保获释。

案件记录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无锡市 > 锡山区
案件描述
2021年4月14日上午,沈晓玲到原工作单位锡山区锡北镇泾新村委,要求村委出具辞工单,因为沈晓玲3月7日在北京被带回拘留十天后,泾新村委告知她“经两委研究,决定不再用你。”但未依法给沈晓玲出具辞退单,正当沈晓玲在泾新村委理论时,无锡市公安局锡山分局张泾派出所民警到场将沈晓玲传唤到派出所,然后以其3月29日至4月1日到浙江长兴旅游未经公安许可,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为由,对其作出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2025年10月31日,沈晓玲被抓捕,被关押在无锡市女子看守所(原无锡市第二看守所)。2025年12月底获悉,其已经取保获释。

沈晓玲 在本案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