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天龙

赖天龙

活动人士

POC_2026_00021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广东省 > 珠海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赖天龙,广东省珠海市公民,民主维权公民,广州11·12大抓捕当事人。近年来,因积极追求民主,经常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及与民主友人在一起的聚餐活动,但因为人处事低调,故而一直鲜为人知;2020年11月12日,突然与范一平、范文成等数名民主异见人士被广州市国安局抓捕,后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1年1月27日,又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转为刑拘;同年3月12日,其被以同罪由正式逮捕,另有范一平、范文成等4人亦被以同案犯、同罪由予以逮捕;同年9月3日,其5人颠覆罪案被移送至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5天后案宗又被检察院移交到广州市中级法院审查,指控其等5人因经常聚餐谈论时政话题,并曾一同以去云南旅游为由与当地民主维权人士会见等,遂其案件涉嫌组党。2023年6月7日,其等5人罪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庭审,并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统一宣判;其中,其被重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25年12月19日;另4人(含范一平、范文成、胡天峰、韦亚妮)亦被分别判处12年至2年6个月不等刑期。此前被羁押于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11号,邮递区号:510800)。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0-11-12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广东省 > 珠海市
案件描述
2020年11月12日,赖天龙被广州市国安局抓捕,后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由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1年1月27日,又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转为刑拘;同年3月12日,其被以同罪由正式逮捕。2023年6月7日,其等5人罪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庭审,并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统一宣判;其中,其被重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刑期至:2025年12月19日。

赖天龙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0-11-12
逮捕 2021-03-12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5 年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3 年
罚金: ¥50,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5-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