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立发

彭立发

异议人士

POC_2025_01125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 > 泰来县
  • 出生日期 1974-01-07 (52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蒙古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更多訊息,請見: For further information please refer to:      https://www.nchrd.org/2022/12/peng-lifa-%E5%BD%AD%E7%AB%8B%E5%8F%91/ 彭立发,网名彭载舟,1974年1月7日出生,黑龙江省泰来县宁姜蒙古族乡勤俭村737组人,北京市西城区长住居民,北京甜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北京四通桥勇士。2022年10月13日,“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因其在北京市中关村四通桥上挂两条红字横幅,一条写着“不要核酸要吃饭!不要封锁要自由!不要谎言要尊严!不要文革要改革!不要领袖要选票!不做奴才做公民!”,另一条写着“罢课罢工罢免独裁国贼习近平”,并放烟火引人注意,引路人纷纷驻足、停车用手机拍录;后经路人将拍录视频及照片发于社交平台,震惊世人,在国际各大媒体上广为报导。其在此之前,已给部分网站和知名异见人士发出其事先准备好的《致全国同胞书》,内容直指习近平以袁世凯和金正恩为导师,“做着不穿黄袍穿西装的皇帝梦”,呼吁全国军人和警察“像蔡锷、李烈钧、唐继尧一样勇敢,不要助纣为虐,不要为独裁者卖命,不要为独裁者当炮灰”,当天很快被北京市西城区警方带走,自此失联。此事件被海内外民众纷纷视为自1989年六四事件以来,北京街头首次出现的直接挑战中共政权的横幅标语,并因是在二十大前保安级别明显升高戒备森严的时刻发生这一街头抗议事件,尤其令人震撼;截至当前,此事件影响仍在持续扩大,并在世界各地华人及留学生群体中掀起了纷纷效法倒习之势,其本人被抓后的具体状况不详。据推特账号“昨天”2025年7月7日推文:彭立发已被以寻衅滋事罪和纵火罪判刑9年,秘密送往监狱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2-10-13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黑龙江省 > 齐齐哈尔市 > 泰来县
案件描述
2022年10月13日,彭立发被带走。被控罪名是寻衅滋事罪。据推特账号“昨天”2025年7月7日推文:彭立发已被以寻衅滋事罪和纵火罪判刑9年,秘密送往监狱服刑。

彭立发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2-10-13
罪名
放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9 年
距释放还有: 2002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3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