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颖佳

高颖佳

宗教迫害受害者 神职人员

POC_2025_01116

  • 当前状态 刑拘候审
  • 地区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 出生日期 1978 (48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基督教

个人简介

高颖佳,1978年出生,河北省张家口市人,基督徒,北京锡安教会牧师。早年曾在北京大学物理系攻读理论物理专业;大学毕业获取学士学位后,继续在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相关物理专业,获物理博士学位;2006年7月,到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做博士后,并选择“粒子物理”作为研究方向,2008年6月其博士后出站结束;原本可顺利留院或进入国家科研单位工作,但其因信仰耶稣基督,并深感被呼召而选择去进行神学装备,以便很好的全职投入教会事工;之后,其加入北京锡安教会,并逐渐在教会成为传道人;2014年,其被按立为牧师;2018年9月,其签署了王怡牧师发起的《牧师联合声明:为基督教信仰而作的宣言》联署签名,其所在北京锡安教会因不愿加入被官方设立的“三自”教会的管理,遭打压,被当地民宗局以宣传“邪教”为由取缔,进而迫使该教会转为地下“家庭教会”;这一变故使得其及教会多名牧者不仅受到很大程度的牧道行踪监控和日常生活的干扰与警戒,而且其家还被几次搜查;但有感于其等牧者都依旧坚固信心、持守信仰,并开始尝试使用新型布道和敬拜聚会形式;2019年始,因新冠疫情,人们开始频繁采取网络形式进行交流沟通,其等牧者均开始启用小型聚会模式,多以在Zoom上分享教会敬拜和在线布道等形式,时而也加以线下活动,来加强牧养锡安教会自己所属教区的信徒;2025年9月,随着当局发布了宗教新规,新规定要严格限制各家庭教会在网上的宗教活动;针对家庭教会打压升级;同年10月9日-10日,锡安教会全国各分堂遭警方统一大抓捕,仅两天之内就有30余名牧者同工及信徒骨干纷被传唤、失联和刑拘,且各教会敬拜与聚会场所被查封,财物被搜查,部分同工家属遭遇惊吓、威胁和骚扰;10月10日,其在朋友家时亦被广西北海市银海区警方闯入带走,次日其家也被查抄,而且其被抓走时不给理由,家中被搜之物不留收据或清单;几天后,该教会全国教区已有10名牧者同工幸获取保候审,而其及金明日牧师等20人扔在押,并知在10月12日统一被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除又有2人被取保外,其等18牧者同工被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目前被羁押于北海市第二看守所(广西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高德镇平阳,邮政编码:536005)。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5-10-10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河北省 > 张家口市
案件描述
2025年10月10日,高颖佳在朋友家时被广西北海市银海区警方带走,次日其家也被查抄。10月12日,其被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被北海市银海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

高颖佳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5-10-10
逮捕 2025-11-18
罪名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