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5_01113
王玉兰,女,家住辽宁锦州市北镇市闾阳镇下肖村,法轮功学员。2021年7月9日,在朋友家做客时被警察入室抓捕,12月遭凌海市法院判刑2年,罪名不详,刑期至2023年7月8日。上诉后被锦州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2022年8月2日,王玉兰被转到辽宁省女子监狱。2025年6月2日至3日,锦州市下辖的各县市公安局伙同派出所警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大抓捕、抄家,至少36人被抓捕;北镇市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闾阳镇派出所警察抓捕,其中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六位法轮功学员都是女性,她们是:闾阳镇吕四村的韩艳文,头台子村的赵春艳、田秀芬、苗桂君,下肖村的李淑珍、王玉兰。后都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诉。2025年11月获悉,王玉兰被判刑11个月,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6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