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5_01103
赵俊芳,女,1962年出生,家住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法轮功学员。赵俊芳是内科医生,1992年停薪留职、开办个体诊所。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7月后,赵俊芳因给民众宣讲法轮功,曾于2003年、2015年两次被法院判刑。2025年5月28日上午,赵俊芳和另外2名法轮功学员在发放法轮功资料时被海城市国保大队及北关派出所警察抓捕。随即遭刑事拘留,后遭批捕、起诉,关押在鞍山市第一女子看守所;2025年10月21日,在鞍山市立山法院开庭,被判刑3年,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