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5_01101
郑洪玲,女,1964年出生,山东省泰安市人,泰安市新汶矿业集团良庄矿医院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1998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在1999年7月后,郑洪玲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长期监控、骚扰,多次被抄家、拘留、强制洗脑,两次被劳教,身心受到很大伤害。2025年1月6日上午,郑洪玲在岱岳区夏张镇李家上章村集市上宣讲法轮功被夏张派出所警察抓捕、关押在泰安市看守所,后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诉。于2025年6月5日被判刑3年、罚款两万元,罪名不详,刑期至:2028年1月5日。2025年9月23日,被转监到济南女子监狱(山东省女子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