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光

王晓光

宗教迫害受害者 神职人员

POC_2025_01060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山西省 > 临汾市 > 浮山县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基督教

个人简介

王晓光,山西省临汾市籍人,基督徒,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金灯堂家庭教会主要负责人、牧师。王晓光笃信基督;早期曾在山西师范大学任职,1998年起,离职开始全职在教会做服侍工作,后成为金灯堂家庭教会牧师与主要负责人;曾因着有《十架神学》等十几部基督教神学著作,对中国家庭教会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根据马丁·路德的十架神学,提出了中国家庭教会十架神学四条原则,故而在临汾家庭教会中备受尊重;自1998年以来,在其夫妇(其妻子杨荣丽,同为金灯堂教会传道人和主要负责人)与教会其他同工的共同努力带领下,其教会从几十人发展成拥有5万名基督徒的大型教会;正是基于其教会及影响力越来越大,又其教会拒绝到临汾市民宗局登记,接受当局"三自教会"的管理,随屡遭打压,其养老金和医保待遇等被取消;2004年始,教会经常被临汾市当局断水停电;2009年,曾因众信徒奉献1700万元人民币建造了金灯堂大教堂,但其地址却被 地方当局看好搞开发,并称给1000万元收购金灯堂,被其夫妇等教会负责人断然拒绝,故立遭报复性打压;2009 年9 月,"9.13"山西临汾教案发生;同年10月11日,其夫妇等教会9人被临汾市警方刑拘;同年11月2日,案件被检察院迅速移交至法院;2009年11月25日,其一行9人被临汾市尧都区法院统一宣判,其中,其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刑3年,罚金1万元;随后,其教会30多个聚会点全部被封;2012年10月10日,刑满出狱。2018年1月9日,因其与教会神职人员及众信徒一直拒绝将金灯堂转让给地方政府,随被浮山县政府以强行爆破方式夷为平地;2021年8月7日,将其等9名教会神职人员和 同工悉数被抓捕,并被以金灯堂教会规模日益壮大,及家庭教会受洗不符国家规定等为由刑拘;后部分人被取保释放,但其与其妻杨荣丽等7人仍被关押;2021年9月27日,被地方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予以批捕;同年12月27日,其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此前被羁押于临汾市看守所。据维权网2025年7月26日报道,王晓光被判刑9年7个月,罚金10万元,刑期至:2031年5月6日。2025年11月26日得知,王晓光牧师已被转监至晋城监狱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1-08-07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山西省 > 临汾市 > 浮山县
案件描述
2021年8月7日,王晓光等9名教会神职人员和同工被抓捕,并被以金灯堂教会规模日益壮大,及家庭教会受洗不符国家规定等为由刑拘;2021年9月27日,被地方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予以批捕;据维权网2025年7月26日报道,王晓光被判刑9年7个月,罚金10万元,刑期至:2031年5月6日。2025年11月26日得知,王晓光牧师已被转监至晋城监狱服刑。

王晓光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1-08-07
逮捕 2021-09-27
罪名
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期
9 年 7 月
距释放还有: 1841
附加刑
罚金: ¥100,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3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