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淑霞

孙淑霞

法轮功学员

POC_2025_01034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吉林省 > 长春市
  • 出生日期 1960 (66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孙淑霞,女,1960年出生,长春市人,法轮功学员。2022年3月4日,孙淑霞和董宇在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附近发放法轮功资料,被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曙光路派出所警察抓捕。当日被抄家,孙淑霞、董宇被转到长春市苇子沟看守所关押。后因疫情原因,一个月后,孙淑霞、董宇被指定监视居住。2022年6月14日,孙淑霞、董宇又被抓捕、关押。2023年6月中旬得知,孙淑霞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3年6个月,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5年11月13日。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2-03-04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吉林省 > 长春市
案件描述
2022年3月4日,孙淑霞和董宇在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附近发放法轮功资料,被长春市公安局南关分局曙光路派出所警察抓捕,当日被抄家,被转到长春市苇子沟看守所关押。后因疫情原因,一个月后,被指定监视居住。2022年6月14日,孙淑霞、董宇又被抓捕、关押。2023年6月中旬得知,孙淑霞被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25年11月13日。

孙淑霞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2-03-04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3 年 6 月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