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晓平

田晓平

法轮功学员

POC_2025_01035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双城区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田晓平,女,哈尔滨双城市法轮功学员。2011年11月13日,田晓平等40余位法轮功学员在双城市城建局一栋家属楼里听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秦月明的妻女讲述法律申诉的经历。遭特警催泪瓦斯袭击后抓捕。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特审室,田晓平遭受酷刑。2012年,田晓平被哈尔滨双城法院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14年。田晓平被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刑期至:2025年11月12日。2013年3月14日,田晓平的家属探视时,发现她已无法独立行走,不能连续说话,身体不停哆嗦。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1-11-13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双城区
案件描述
2011年11月13日,田晓平等40余位法轮功学员遭特警催泪瓦斯袭击后抓捕。2012年,田晓平被哈尔滨双城法院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14年。田晓平被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刑期至:2025年11月12日。

田晓平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1-11-13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14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