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慧

赵长慧

人权捍卫者

POC_2025_01023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山东省 > 聊城市 > 东昌府区
  • 出生日期 1966 (60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赵长慧,网名赵未,汉族,1966年出生,家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权捍卫者。曾因言获罪,于2018年11月30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被手铐脚镣铁椅,监视居住六个月。后于2019年6月29日送聊城看守所,2019年11月7日开庭,后又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2年6个月,指控其2011年来网络言论危害国家安全,于2021年8月29日刑满出狱。2024年6月,赵长慧去北京被其街道主任拦截,发生冲突,于2024年6月14日被一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后于6月28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羁押于山东省聊城市看守所。2024年9月9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于2024年10月16日庭审,未宣判。后被判刑1年10个月,在山东省德州监狱服刑,刑期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监狱 德州市2号信箱3队 邮编253000。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8-11-30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山东省 > 聊城市 > 东昌府区
案件描述
赵长慧于2018年11月30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2024年6月14日被一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后于6月28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羁押于山东省聊城市看守所。2024年9月9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于2024年10月16日庭审,未宣判。后被判刑1年10个月,在山东省德州监狱服刑,刑期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

赵长慧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8-11-30
逮捕 2024-06-28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1 年 10 月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6-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