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

王林

宗教迫害受害者 神职人员

POC_2025_01017

  • 当前状态 刑拘候审
  • 地区 广东省 > 深圳市
  • 出生日期 1982 (44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基督教

个人简介

王林,1982年出生,湖北省人,基督徒,锡安教会牧师。2000年曾考取并就读于浙江大学法学院;2004年大学毕业后,其进入某律师事务所成为一个执业律师;2006年,成为一名基督徒;2009年,其受感呼召就决定开始虔心进入一所神学院学习,并先后获取道学硕士和神学硕士学位;后其短暂成为一名教师之后,很快其即辞职,前往美国在伊利诺伊州惠顿学院(Wheaton College,IL,一所私立文理学院)继续修学神学,至2017年取得旧约神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其返回中国广传福音,并很快进入北京锡安教会,与金明日牧师等人一起成为教会里的教牧人员;2018年9月,因锡安教会人数与日俱增,拒绝接受当局“三自”教会管理,被以宣传“邪教”为罪由取缔,从而被迫转成“地下家庭教会”;自此,教会牧者们的日常生活和行踪均遭到当局监视与骚扰,以致于其最终被迫离京,最终去了上海开展福音事工;通过锡安教会开展的小型聚会模式及其在网上分享布道视频等,来加强牧养锡安教会上海分堂的信徒;2025年6月,其及其全家人开始遭遇有关部门的频繁骚扰,被迫不断搬家,给其家人生活带来严重影响,两个孩子无法正常上学;同年9月,当局又发布了宗教新规,旨在将网上宗教活动限制在官方注册的管道,令其在教会中的事工与正常布道活动变得愈发不易;2025年10月9日,当其从上海飞抵广东深圳市时,在深圳宝安机场遭到警方拦截和抓捕,随即被关进某看守所;自次日起,其所在锡安教会全国各分堂(含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市)均遭当局统一行动袭击,30余名牧者同工及信徒骨干纷纷被带走、传唤、失联和刑拘,且各教会敬拜与聚会场所被查封、财物被搜查,部分同工家属还遭威胁和骚扰;后来虽然有数位牧者和信徒被取保候审,但至今仍有20名教牧同工依然在押,其也疑似被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刑事拘留;针此,国内外多个基督教团体及国际组织、媒体等发出关注与呼吁,并指此次大规模抓捕行动,明显表明当局对中国家庭教会的打压和逼迫已经进入常态。目前被羁押于北海市第二看守所(广西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高德镇平阳,邮政编码:536005)。截至目前,锡安教会有23名基督徒被羁押:金明日、王林、刘江、孙聪、高颖佳、尹会彬、刘炳彬、稳成林(原名:林书斌)、孙学、汪中,包括13位女性基督徒:王聪、杨丽君、米沙(原名:魏云斐)、明丽(原名:朱明立)、崔晓乐、吴小雨、李盛娟、胡燕子、战歌、图雅、安梅、黄春子、M 姐妹。2025年11月10日,王林牧师的妻子苏子明带着两个孩子准备出境时,“发现我也因教案而被边控,理由竟也是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北海市公安局限制出境。”两个孩子在国内受教育权利被剥夺,王林牧师“除了牵挂他所牧养的教会和会众,担心同样被拘押的同工,王林现在最盼望的是因着他失去人身自由能换来两个孩子的重获自由,享受教育的自由!“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5-10-09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广东省 > 深圳市
案件描述
王林于2025年10月9日在深圳宝安机场遭到警方拦截和抓捕,随即被关进某看守所。其疑似被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刑事拘留。

王林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5-10-09
罪名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