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宝珍

纪宝珍

法轮功学员

POC_2022_00279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辽宁省 > 抚顺市
  • 出生日期 1941 (85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未知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纪宝珍,女,1941年出生,辽宁抚顺市独居老人,法轮功学员。2020年8月24日,纪宝珍被雷锋派出所警察敲开门后抓捕,当天夜里12点回家。2021年9月2日,纪宝珍再次被抓捕,关押在抚顺南沟看守所。后纪宝珍被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9个月,刑期至2022年6月1日。她于2022年6月3日刑满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1-09-02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辽宁省 > 抚顺市
案件描述
2020年8月24日,纪宝珍被警察抓捕,但当天回家。2021年9月2日,纪宝珍再次被抓捕,并被关押在抚顺南沟看守所。后纪宝珍被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她的刑期至2022年6月1日。她于2022年6月3日刑满获释。

纪宝珍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1-09-02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9 月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2-06-01
实际释放: 2022-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