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斌

潘斌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274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重庆市 > 市辖区 > 涪陵区
  • 出生日期 1981-02-06 (45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潘斌,1981年2月6日出生,重庆市涪陵区礁石镇人,复员军人,民主维权公民,重庆“绿叶行动”成员。2011年,曾因要自己组建一个党,在网吧发资讯时被警方抓捕,然后被重庆市公安局处劳动教养1年;获释后,因参加重庆“绿叶行动”,致力于帮助良心犯和维权访民,遭重庆当局严控打压,多次被喝茶、被旅游等。2017年3月11日,曾因声援重庆乐天事件而被警方强制旅游8天。 2017年6月1日,因组织当地维权访民集体上访,被重庆市涪陵区警方抓走,并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于涪陵区蒿子坝看守所;之后被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以同罪由转正式批捕,控其因组织策划访民非法上访,冲击国家机关,涉嫌多次寻衅滋事。2018年12月29日,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 秘密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上诉,后经重庆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2021年6月1日,刑满释放。关押期间曾被送精神病医院做强制检查。此前在贵州省荔波县某监狱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7-06-0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重庆市 > 市辖区 > 涪陵区
案件描述
2017年6月1日,潘斌因组织当地维权访民集体上访,被重庆市涪陵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在涪陵区蒿子坝看守所。其后被涪陵区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2018年12月29日,他被重庆市涪陵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秘密判处有期徒刑4年。潘斌不服上诉,重庆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维持原判。他此前在贵州省荔波县某监狱服刑,于2021年6月1日刑满释放。

潘斌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7-06-01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4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1-06-01
实际释放: 202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