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培娟

朱培娟

维权人士

POC_2025_00883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苏省 > 南通市 > 海门区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朱培娟,女,江苏省南通市海门人,维权访民。 2019年8月16日,朱培娟的叔叔朱中云在一场事故中丧生,至今尸体还在殡仪馆,不能入土为安,朱培娟为了给叔叔讨要一个说法,开始上访维权。2021年10月10日,去北京上访途中,被暴力截访、殴打,导致脚踝骨折等身体多处受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2023年12月25日,朱培娟在微信群发出求救消息,她被寻衅滋事网上通缉,廊坊公安和南通公安破门而入,把正在床上休息的她强制带回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办案中心。12月26日早上六点多,朱培娟发出最后一个信息后再也没有声音。12月26日下午,朱培娟丈夫许健在微信群发出紧急关注:许健在海门区人民医院遇上朱培娟,朱说她被带到海门市公安局没有做任何笔录,只有两个民警看着她,下午来人民医院体检,她被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准备送往南通市看守所。 2023年12月30日,许健接到启东市公安局发出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以“寻衅滋事”之名,朱培娟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2024年1月3日,许健被警察带走,1月4日上午,许健给家人打来电话,告知他在昨晚九点多被关进拘留所。入所前,为他做了笔录,主要询问他的微信微博内容。于是,律师又受托会见许健。没想到,通州区拘留所竟然以需要办案机关批准为由,拒绝律师会见。 据民生观察报道,朱培娟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监视居住,期满后被海门警方取保候审一年,至今年6月24日取保候审期满。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3-12-25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南通市 > 海门区
案件描述
2023年12月25日,朱培娟被寻衅滋事网上通缉,廊坊公安和南通公安破门而入,把正在床上休息的她强制带回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办案中心。12月26日,朱培娟被以寻衅滋事刑事拘留,准备送往南通市看守所。12月30日,朱培娟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满后被海门警方取保候审一年,至今年6月24日取保候审期满。

朱培娟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3-12-25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