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杨

王玉杨

维权人士

POC_2025_00879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山东省 > 淄博市 > 张店区
  • 出生日期 1952-02-27 (74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王玉杨,1952年2月27日出生,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刘家村人,维权访民。 2009年6月,曾因自建商住房遭政府强拆,其夫妇二人为此多次上访,毫无效果,且遭连番报复;曾被地方当局工作人员打成骨折(轻伤),其妻被打至韧带损伤,一年不能下床;曾被警方行政拘留7、8次,被恐吓、软禁数次,并由此患上高血压、脑梗塞等疾病,其家人正常生活亦遭牵连。 2016年6月3日,因其持续进京上访,在本次上访被遣返原籍之后,被淄博市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7月8日,被淄博市张店区警方以同罪名案转正式逮捕,被羁押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看守所;2016年年9月,其家庭另一处合法商品房旅馆、玻璃店又遭到政府强拆,其女被迫替父继续维权,也遭到当局同罪由打击报复,不仅被行政拘留数日,而且做笔录时还被锁在铁椅上,脚戴脚镣。 2017年3月21日,其被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家人虽当庭表示不服,决意提起上诉,但2017年5月16日经淄博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其女儿王丽珍曾数次替父因病申请取保候审,均遭拒绝。2020年5月18日,刑满释放。此前服刑监狱不详。 据民生观察报道,山东省淄博市上访维权老人王玉杨,因遭遇强拆后,逐级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结果被当地政府判刑四年。出狱后发现自己自费缴纳的社保养老金被冻结,自己生存陷入危机。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6-06-03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山东省 > 淄博市 > 张店区
案件描述
2016年6月3日,因其持续进京上访,在本次上访被遣返原籍之后,被淄博市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同年7月8日,被淄博市张店区警方以同罪名案转正式逮捕,被羁押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看守所;2017年3月21日,其被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7年5月16日经淄博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2020年5月18日,刑满释放。

王玉杨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6-06-03
逮捕 2016-07-08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4 年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0-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