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建根

尹建根

公民记者

POC_2025_00878

  • 当前状态 刑拘候审
  • 地区 湖南省 > 株洲市
  • 出生日期 1965 (61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尹建根,1965年出生,湖南省人,家住株洲市荷塘镇桂花小区,自媒体人,微博公众号博主名“笔耕下的阳光”,法治在线记者,维权公民。长期致力于关注百姓民生问题,创建自媒体平台以揭露时弊,经常撰写文章为弱势维权群体发声;2025年8月11日,其因在自媒体平台发布了一篇题为《安徽和县再现山东平度“王丽书记版”,刘莹书记与其相比“更胜一筹”》的文章,该文涉及对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党委书记刘莹的批评性文字,故被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警方跨省来到湖南省株洲市其居住小区,强行要求其删帖;但被其拒绝,之后其被和县警方带走失联;后其家人朋友经多方打探,二十天后终于获知,其已被马鞍山市和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在和县看守所;据称,其被抓捕与其以“笔耕下的阳光”的笔名多次撰文在网上报导安徽省和县访民陈德珍“二窑厂欠砖款维权”事件,为陈喊冤维权发声有关;因陈原本一名安徽和县的守法农民,只因曾在1995年与当地二窑厂的9万块红砖出现债务纠纷,但被当地历阳镇政府违法转移债权至橡胶公司,导致陈被迫长期维权;2021年陈终与当地镇政府达成砖款赔偿协议,但之后镇政府又失信不给,陈于是进京上访,又遭判一年;出狱后,陈因在微博中喊冤称当地政府官员刘莹报假警,又被警方行政拘留18天;其因陈的遭遇而倍感悲哀和不公,故撰文帮助之呼吁发声,不料却因此引来陈德珍所在地安徽省和县当局的施压与警告;2025年9月3日,代理律师在和县看守所与其会见,并经其本人同意后,律师为其向警方及地方检察院提交了取保申请、报请指定管辖申请和不批捕监督申请,但均遭拒绝;2025年9月15日,其被安徽省和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目前羁押于安徽省和县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5-08-1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湖南省 > 株洲市
案件描述
尹建根于2025年8月11日被带走,因在自媒体平台发表批评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党委书记刘莹的文章。之后,他被和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关押在和县看守所。2025年9月15日,他被安徽省和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目前羁押于安徽省和县看守所。

尹建根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5-08-11
逮捕 2025-09-15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