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峰

李永峰

神职人员 宗教迫害受害者

POC_2025_00812

  • 当前状态 刑拘候审
  • 地区 浙江省 > 温州市 > 平阳县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基督教

个人简介

李永峰,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凤卧堂教会传道人。2025年6月26日上午9点左右,李永峰在浙江省衢州市柯城人民医院的病床上被公安强行带走,他刚于6月24日做了痔疮和肛围囊肿两个手术,伤口还未愈合,医生对办案人员说:“他刚做完手术肛门还是痛的,坐十几分钟还行,但是坐几个小时到温州是受不了的,肝门可能会出血,而且他现在糖尿病还没好,高血糖还需要治疗控制。”但办案人员依然强行把他从衢州市带到温州市平阳看守所。据民生观察报道,6月30日,黄益梓、邵海燕、李永峰、丁庄青案律师会见受阻。邓庆高、赵青山以及闻宇前往平阳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被看守所以办案单位要提审为由,不予安排会见。律师认为,平阳看守所滥用职权、侵害律师会见权,已依法递交监督申请书。2025年7月2日,律师才会见到李永峰,得知其在7月1日的审讯中向警察提出上厕所,但警察以做完笔录再上厕所为由拒绝。审讯期间,李永峰无法控制导致大便排在裤裆。律师将上述情况向检察官反应,并提出对该笔录进行非法证据排除。也申请取保候审,但被拒绝。2025年7月11日,律师再次会见李永峰,得知他肛门处还有流血、囊肿处还有流脓的情况,而且他因高血糖需要打胰岛素。家属多次想送药到看守所但都被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拒绝。7月30日,律师面见了本案承办检察官,陈述李永峰无任何犯罪事实,没有非法经营的行为和盈利的目的,应不予逮捕李永峰,并要求对该证据进行非法证据排除。承办检察官表示自己还不知道该情况,也未收到排非申请文书。2025年8月1日,李永峰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羁押在浙江省平阳县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5-06-26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浙江省 > 温州市 > 平阳县
案件描述
李永峰于2025年6月26日被公安从医院病床上强行带走,指控其非盈利销售圣经播放器行为属于非法。8月1日,李永峰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羁押在浙江省平阳县看守所。

李永峰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5-06-26
逮捕 2025-08-01
罪名
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