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广

卢广

出版审查受害者 公民记者

POC_2022_00263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喀什市
  • 出生日期 1961 (65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卢广,1961年出生,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人,旅居美国纽约并拥有绿卡,纪实摄影师,中国摄影艺术最高奖(摄影金像奖)获得者、德艺双馨优秀摄影家,第47届荷赛(世界新闻摄影比赛)当代热点类组照金奖获得者。他经常前往中国采风、拍摄纪实题材摄影作品,聚焦当下中国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因拍摄敏感题材,遂被中共当局关注和受到监控。 2018年10月23日,卢广在前往新疆乌鲁木齐会见当地摄影师时,于同年11月3日被抓捕,自此失联,几天后被新疆喀什警方刑事拘留。2018年12月6日,他被喀什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9年7月14日,其家人获知他已经取保候审获释,但因被当局诱导恐吓,故而家人对其消息不敢公布。此前疑被羁押于新疆喀什市公安局看守所。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8-11-03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喀什地区 > 喀什市
案件描述
2018年11月3日,卢广在新疆乌鲁木齐被抓捕,几天后被新疆喀什警方刑事拘留。2018年12月6日,他被喀什地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他曾被羁押于新疆喀什市公安局看守所。2019年7月14日,据悉卢广已取保候审获释。

卢广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8-11-03
逮捕 2018-12-06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19-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