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孔大

吴孔大

教师 异议人士

POC_2025_00786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定安县
  • 出生日期 1975-11-25 (50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吴孔大,1975年11月25日出生,海南省定安县人,原海南省定安县龙湖镇中心学校教师,定安县富文镇坡寨学校二级教师。多年来长期关注并转发民主宪政维权的信息,并多次对学校和政府提意见。2018年4月28日,因在加入的188个微信群发布煽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消息,煽动群内成员参加,被定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2020年7月7日,因在23个微信群转发有害言论,被定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2023年6月28日,因在54个微信群发布虚假消息,扰乱社会秩序,被定安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 2023年10月9日,吴孔大被以被当地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被控在公共场所书写反动标语,在推特转载反动推文。(2012年6月25日至2013年6月3日期间,在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文敏老爸茶店、五公祠茶坊、美兰区灵山镇卫生院等公共场所,用蓝色白板笔写含有煽动颠覆政权内容的反动标语9条,诋毁攻击中国共产党。)2024年1月29日,吴孔大案在海口中院开庭。吴孔大老师认为自己某些言论虽有不当,但是完全属于公民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属于无罪。法庭当庭未宣判。2024年3月19日,吴孔大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27年4月8日。此前羁押在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吴孔大老师已转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新成监狱(也称景韵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所谓培训,一个月以后会转至其它监狱服刑。2024年10月18日,吴孔大被转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美兰墟监狱9监区服刑。2025年4月开始,吴孔大给家里写了几封信都说“不能会见”,但没有写原因。8月,负责吴孔大的国保找到其家人,让她们转告吴孔大的朋友,不要给吴孔大写信或者明信片。家属说国保也为此到监狱训斥了吴孔大。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3-10-09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海南省 >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 > 定安县
案件描述
2023年10月9日,吴孔大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被控在公共场所书写反动标语,在推特转载反动推文。2024年1月29日,吴孔大案在海口中院开庭。2024年3月19日,吴孔大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3年6个月,刑期至:2027年4月8日。此前羁押在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吴孔大老师已转至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墟监狱9监区服刑。

吴孔大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3-10-09
罪名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3 年 6 月
距释放还有: 351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7-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