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成

范文成

异议人士

POC_2025_00750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广东省 > 广州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范文成,居住在广东省广州市,原广州市某房地产仲介商,广州11·12大抓捕受害人,民主异见人士。近年来,虽经常参与民主维权活动及与民主友人在一起的聚餐活动,但因其为人处事低调,故而一直鲜为人知。2020年11月12日,当其与民主友人胡天峰为谋生计正忙于筹备合伙成立一所保安公司之时,突然与民主公民范一平、胡天峰等多人被广东省广州市国安局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由抓捕,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1年1月27日,又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转刑拘;2021年3月12日,知其被以涉嫌同罪名正式逮捕,另有范一平等4人亦被同期转正式逮捕;2021年9月3日,知其五人案被移送至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又于同年9月8日,案宗被移送至广州市中级法院,五人均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案由涉及组党,具体事实无非聚餐闲聊时政、去云南旅游等;广州市检察院对其建议量刑7年,另四人建议量刑是,范一平5年,胡天峰、赖天龙和韦亚妮分别3年。2023年6月7日,终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4年;刑期至:2032年12月19日。 目前被羁押于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111号,邮递区号:510800)。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0-11-12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广东省 > 广州市
案件描述
范文成于2020年11月12日被广东省广州市国安局以“颠覆国家政权”为由抓捕,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1年1月27日,又被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转刑拘;2021年3月12日,被以涉嫌同罪名正式逮捕;2023年6月7日,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4年;刑期至:2032年12月19日。

范文成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0-11-12
逮捕 2021-03-12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12 年
距释放还有: 2433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4 年
罚金: ¥100,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3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