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莲

张凤莲

法轮功学员

POC_2025_00725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陕西省 > 汉中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张凤莲,女,2025年已经70多岁,陕西省汉中市人,法轮功学员。2023年10月22日,汉中市南郑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一伙人闯入张凤莲家中,将其抓捕到南郑区公安局问讯。次日张凤莲被刑事拘留,关押到汉台区看守所,罪名是“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后遭批捕、起诉。后张凤莲被判刑4年,刑期至2027年10月22日。在汉台区看守所关押一年多后,2025年2月份张凤莲被转监到陕西女子监狱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3-10-22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陕西省 > 汉中市
案件描述
2023年10月22日,张凤莲被抓捕到南郑区公安局问讯。次日张凤莲被刑事拘留,关押到汉台区看守所,罪名是“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后遭批捕、起诉。后张凤莲被判刑4年,刑期至2027年10月22日。2025年2月份张凤莲被转监到陕西女子监狱服刑。

张凤莲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3-10-22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4 年
距释放还有: 548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7-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