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尔肯·塔维克库力

艾尔肯·塔维克库力

新疆问题受害者

POC_2025_00718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 出生日期 1970-03 (56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维吾尔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艾尔肯·塔维克库力,Erkin Tewekku,1970年3月出生,维吾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住乌鲁木齐市团结路街道八户梁小区,原国家公职人员,乌鲁木齐市第十四中学(后更名为乌鲁木齐市高级中学)生物学教师和校长。早年曾在‌华北师范大学(又即首都师范大学)攻读,1994年毕业并获取生物学学位;后其返疆开始在乌鲁木齐市第十四中学(2004年5月与第六中学合并,更名为乌鲁木齐市高级中学,属乌鲁木齐顶尖维吾尔族高中之一)担任生物学教师;工作中因其敬业认真,且对艺术、书法有极大热爱(尤为擅长绘画),故多次被所在学校评选为年度最佳教师或学校工作人员,并被选为学校工会委员会秘书;后被提拔为该校校长;2017年中,其突然受政治严控影响,被乌鲁木齐市警方传唤和逮捕,罪由是因其从2014年起就开始对那些“父母被当局拘留”的学生心理抑郁倾向进行心理关怀,并安慰中向学生保证,其父母们应当是无辜的,最终会被平反;据悉,其被抓3年后,2020年案件在被庭审时,司法当局(疑为乌鲁木齐市法院)竟故意曲解其当年说法,指称,针对学生的言论表明其“在国家问题上立场不坚定”,这无异于是在“为分裂分子打掩护”和“煽动他们的孩子”,也就是“教育领域民族分裂主义的表现”;最终,其被新疆乌鲁木齐市法院以“帮助民族分裂主义罪”重判有期徒刑12年,刑期至2029年中。目前疑似在新疆乌鲁木齐监狱服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7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乌鲁木齐市
案件描述
2017年中,艾尔肯·塔维克库力被乌鲁木齐市警方传唤和逮捕,罪由是因其从2014年起就开始对那些“父母被当局拘留”的学生进行心理关怀。2020年案件在被庭审时,司法当局指称其言论表明其“在国家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是“为分裂分子打掩护”和“煽动他们的孩子”,也就是“教育领域民族分裂主义的表现”。最终,其被新疆乌鲁木齐市法院以“帮助民族分裂主义罪”重判有期徒刑12年,刑期至2029年中。

艾尔肯·塔维克库力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7
罪名
其它
刑期
12 年
距释放还有: 0.85347222222222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