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凡

曾国凡

异议人士

POC_2025_00715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江西省 > 南昌市
  • 出生日期 1980-02-27 (46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曾国凡,1980年2月27日出生,江西省南昌市人,土建工程师,秘密民运组织“兴华会”负责人,新公民运动支持者。 多年来一直低调但积极参与民主运动,并曾帮助过多位困难公民;2014年,因致力于推动官员财产公示,在到北京声援“新公民运动”围观丁家喜案时,被北京警方抓捕,一个多月后被取保候审获释;近几年,因与好友、民主异议人士王一飞等人共同推动秘密组织“兴华会”,宣导国内民众成立公民圈,开展启发民智的行动,屡受江西当局打压;因该会成员及支持者在南昌、赣州等地建筑物上喷涂“官员财产公开,人民代表直选”、“平反八九六四,结束一党专政”、“六四英灵,永远安息”等官方敏感标语,其宣传标语落款为“兴华会”,2018年6月6日,其夫妇及王一飞三人被南昌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悉数抓捕,其家遭查抄,搜走笔记型电脑、档材料、poss机等物品;2018年7月13日,被南昌市警方正式逮捕;后因身体出现不明状况,被送进南昌红穀滩中环医院治疗,2019年5月被取保释放。 此前被羁押于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2025年8月16日,曾国凡因去南昌天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讨要工程款,被行政拘留7天。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8-06-06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西省 > 南昌市
案件描述
2018年6月6日,曾国凡被南昌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抓捕,其家遭查抄。2018年7月13日,被南昌市警方正式逮捕。2019年5月被取保释放。2025年8月16日,曾国凡因去南昌天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讨要工程款,被行政拘留7天。

曾国凡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8-06-06
逮捕 2018-07-13
罪名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