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友超

占友超

活动人士

POC_2025_00708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湖南省 > 衡阳市 > 常宁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占友超,本名王战武,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人,衡阳市常宁市培元区占家村公民,抗强拆受害者,维权公民,民主人士。2014年,曾因自家房屋被当地政府强拆强占,其父为此抗争被打死,其母因此被诱发老年精神疾患,其本人亦因强拆维权、抗争而被湖南省常宁市警方抓捕,并被酷刑而导致身体伤残;后其经常参与各种维权活动,并开始认真思考和探寻中国民主宪政的出路;为此,其曾多次游历于全国各地,广结同道朋友,积极交流思想,互访互助,以便更多、更好地宣传、推广公民意识与公民应具备的基本权利,然而也正因如此,而成为当局对其不断打压;2017年6月24日,曾因到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寻访互助友人,而突然被抓捕失联,后知被当地惠东县黄埠镇派出所警方以“在全国到处乱窜,关他几天治治他才会成为良民”为由抓走,而后又被惠东县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并被羁押于惠州市惠东县看守,后取保获释。2018年6月7日,又因发起纪念六四30周年活动,与好友在私家车上贴“纪念死难的六四先烈,中共血债血还”标语,并在惠州市内公开展示,同时,又将标语横幅拍照、发于网上,遂很快引起网警的监查注意,被惠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又被惠州市检察院以同罪名批捕、起诉;2019年4月11日,其案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法院二次庭审,最终被一审以“寻衅滋事罪”重判有期徒刑4年2个月;其不服,上诉,二审依然维持原判;2022年8月6日,刑满获释;曾因受酷刑和死亡威胁,其被迫将私聘代理律师辞退,违心接受官派律师和在虚假询问笔录上签字。此前在广东省惠州监狱服刑。2024年9月22日,占友超被行政拘留,9月27日转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妨害公务罪。现羁押在湖南省常宁市看守所(宜潭乡大屋村),邮编:421500,电话0734-7686058。2025年6月19日,开庭审理,公诉人建议量刑两年至两年半。后法院于6月底对其判刑2年2个月,判决书说他有间歇性精神病。刑期至:2026年12月19日。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4-09-22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湖南省 > 衡阳市 > 常宁市
案件描述
2024年9月22日,占友超被行政拘留,9月27日转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妨害公务罪。现羁押在湖南省常宁市看守所(宜潭乡大屋村)。2025年6月19日,开庭审理,后法院于6月底对其判刑2年2个月,判决书说他有间歇性精神病。刑期至:2026年12月19日。

占友超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4-09-22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4 年 2 月
距释放还有: 241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6-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