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

李俊

法轮功学员

POC_2025_00696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四川省 > 成都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李俊,四川省成都市人,法轮功学员。2023年5月24日,成都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抓捕了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段琼英、李涛、于川程、徐月琴、李俊、罗义等多人,他们先被秘密拘禁于新津洗脑班。2023年6月30日,这六位法轮功学员被逮捕,并被转入成都郫县看守所及温江看守所,涉嫌罪名也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改为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24年7月25日,遭温江区法院开庭宣判:其中段琼英3年6个月;李涛3年6个月;于川程3年;徐月琴2年8个月;罗义2年8个月;李俊2年2个月;并处罚金。这些法轮功学员都提出上诉。李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5年7月23日。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3-05-24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四川省 > 成都市
案件描述
2023年5月24日,成都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抓捕了李俊。2023年6月30日,李俊被逮捕,并被转入成都郫县看守所及温江看守所,涉嫌罪名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改为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2024年7月25日,遭温江区法院开庭宣判:李俊2年2个月;并处罚金。李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5年7月23日。

李俊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3-05-24
逮捕 2023-06-30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2 年 2 月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5-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