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252
刘淑芳,女,家住山西大同,法轮功学员。2015年8月20日,刘淑芳因起诉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被派出所警察抓捕,在大同市第二拘留所被拘留15天,期间遭刑讯逼供。2017年5月,刘淑芳因给信访办寄信,反映法轮功学员被基层公检法人员迫害,于2017年5月31日下午,被大同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伙同其他警察抓捕。刘淑芳被送入大同市第二拘留所行政拘留15天。 2018年3月23日下午,刘淑芳因曾向信访办等有关部门寄信反映其本人与其他人因修炼法轮功而遭抓捕和迫害,遭大同市云冈区公安分局警察抓捕,并被关押在大同市第一看守所。2018年4月19日,刘淑芳被云冈区检察院批捕。2018年9月18日,刘淑芳被云冈区法院判刑3年,罪名不详,后被转到山西省女子监狱。她于2021年3月22日刑满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