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251
刘邵君,女,家住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轮功学员。2018年4月24日,刘邵君和刘春兰被望花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警察抓走。2018年12月12日,她被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判刑2年6个月,罪名不详,被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刑期至2020年10月23日。 2020年10月23日,刘邵君刑满获释,被罚金5000元,同时被停发退休金。自2020年5月起,刘邵君的退休金已被停发。出狱后,辽宁省抚顺市社保部门向她索要其被关押期间领取的两年退休金,共计71752元。因刘邵君无能力返还,被起诉至望花区法院。2022年5月31日,望花区法院作出裁决,驳回原告抚顺市社保服务中心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