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孟娇

焦孟娇

法轮功学员

POC_2025_00654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北京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焦孟娇,女,北京法轮功学员。2020年7月19日,焦孟娇等13名法轮功修炼者被北京警方抓捕,包括焦孟娇在内的11位被指控“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11人被逮捕起诉涉及在疫情期间发布一些国内疫情照片及与其法轮功修炼者的身份有关。2022年1月13日开始,他们的家属及律师分别接到法院的电话告知判罚的具体情况。许那,被判刑8年,罚款2万元;李宗泽、李立鑫、郑玉洁、郑艳美,被判刑5年,罚款1万元;邓静静、张任飞、刘强、孟庆霞,被判刑4年,罚款8千元;李佳轩、焦孟娇,被判刑2年,罚款4千元。焦孟娇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2年7月18日。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0-07-19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北京市
案件描述
2020年7月19日,焦孟娇等13名法轮功修炼者被北京警方抓捕,包括焦孟娇在内的11位被指控“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2022年1月13日开始,他们的家属及律师分别接到法院的电话告知判罚的具体情况。焦孟娇被判刑2年,罚款4千元,刑期至:2022年7月18日。

焦孟娇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0-07-19
罪名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犯第一款罪又有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期
2 年
附加刑
罚金: ¥4,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2-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