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霞

周金霞

维权人士

POC_2025_00636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辽宁省 > 大连市
  • 出生日期 1970-10-03 (55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基督教

个人简介

周金霞,女,1970年10月3日出生,基督徒,维权访民。2009年8月3日,因自家房屋遭大连市西岗区政府暴力强拆,投诉无果,开始逐级上访。 近年来,周金霞坚持数十次到北京中南海前给习近平、彭丽媛传福音,为此多次被拘留。2015年,周金霞曾因在中南海门前传福音被行政拘留10天。2016年3月5日,她在中南海门前举起写着:“神爱世人,呼召习近平、彭丽媛。‘自由、平等、公正、诚信是来自神的,‘无神论’生产罪恶、祸国殃民。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随后周金霞被警察扣押、没收了福音信。2016年3月7日,被大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 天。2018年3月15日,周金霞在中南海新华门前向习近平传福音,次日就被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22年2月20日,因在北京市长安街新华门拉横幅,累计第50多次向习近平传福音,而被值班警察再次抓捕和被遣返原籍。2022年2月21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经过“恶人榜”所搜集的判决书显示,周金霞于2022年11月9日被大连市西岗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23年12月4日为止。

案件记录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辽宁省 > 大连市
案件描述
2018年3月15日,周金霞在中南海新华门前向习近平传福音,次日就被大连市公安局西岗分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22年2月20日,因在北京市长安街新华门拉横幅,累计第50多次向习近平传福音,而被值班警察再次抓捕和被遣返原籍。2022年2月21日,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2022年11月9日被大连市西岗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23年12月4日为止。

周金霞 在本案中的情况

逮捕 2022-03-25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2 年 6 月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