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甘霖

王甘霖

公民记者 记者

POC_2025_00629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四川省 > 南充市 > 阆中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王甘霖,四川省阆中市人,江苏省南京市常住居民,原多家媒体记者及相关负责人;原“磅礴新闻”总编辑,著名调查记者,资深媒体人,坊间誉为“中国实力派调查记者”,异见媒体人。早年大学阶段,曾通过自学考试攻读大学本科法律专业;毕业后进入新闻媒体行业,并逐渐成为多家媒体知名调查记者和媒体负责人;曾因在业界以擅长调查性报导和涉法报导著称,而被安徽卫视《记者档案》栏目在2006年8月3日以“调查记者王甘霖”为题进行专题报导,并从此人称“中国实力派调查记者”;但因其秉性率真耿直,故在媒体圈内颇有争议,并曾与另一媒体人因理念不合而公开对撕;2017年3月,曾因将国内6家媒体和网站(后又追加百度、新浪网)先后告上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和南京市中级法院,故而引发社会广议;又因其刊发过不少轰动性调查报导,并且因此而推动过不少案件进展,得罪许多相关人士。2020年11月16日,其突然失踪,后得知因一篇监督报导而引发牢狱之灾,被江苏省邳州市警方莫名跨境抓捕;2020年11月18日-2021年3月27日(或更长时日),被连续两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为秘押);秘押期间,曾惨遭酷刑虐待;曾被坐老虎凳8天,即第一次监视居住期间,被连续坐老虎凳5天,第二次监视居住期间,被连续坐老虎凳3天;曾被持续36个小时不让吃任何食物,以致因患有严重糖尿病而使其身体变得极度虚弱;后又被江邳州市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转为拘捕,指控其因与另一位张姓媒体人“自2020年以来,使用‘獬法’和‘等辩’等系列自媒体账号,以营利为目的,对鲁、晋、贵、粤等省的重大刑事案件及党委政府进行负面炒作,从事有偿发贴、散步虚假信息和有偿删帖等”,所以其言行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予以逮捕判刑;2022年6月16日,其案在江苏省邳州市法院开庭审理,次日,因辩护人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及请求排除非法证据、调取监视居住期间录像的申请,法庭只好宣布休庭。此前被羁押于浦口监狱。后王甘霖被判刑4年,2024年12月12日获释。其从来没有认过罪。警方的讯问笔录、检察院的公诉书、一审判决书、二审裁定、徐州中院的再审裁定都载明,其被定罪的事实就是四篇文章,该四篇文章内容所涉及的地方都不在邳州。王甘霖还称,目前正向江苏省高院提起再审申诉。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0-11-16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徐州市 > 邳州市
案件描述
王甘霖于2020年11月16日失踪,后得知被江苏省邳州市警方抓捕。2022年6月16日,其“非法经营罪”一案在江苏省邳州市法院开庭审理。王甘霖后被判刑4年,于2024年12月12日获释。

王甘霖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0-11-16
罪名
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刑期
4 年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4-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