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240
王淑蓉,1950年11月25日出生,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人,早年是下乡知青,四川汉源县供销社社区居民,维权代表,“六四天网”义工。因其家庭背景(祖父为抗战将军,父亲为抗战官兵,均在1951年被以“反革命罪”枪决),其身世不幸使其后来遭受多种连累与磨难。1974年,她因婚姻问题误伤孩子,被汉源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15年,2009年7月19日刑满释放。出狱后,因离婚诉求法院不受理而被迫走上上访之路,又因试图为父祖讨回公道、恢复祖产权益而屡遭打压。 2016年2月,王淑蓉带领数名四川籍访民在春节期间进京控告地方行政不作为,被北京警方抓捕并遣返原籍。遣返途中,因遭黑保安殴打而自卫反抗,于2月8日被汉源县警方行政拘留10天。2016年2月18日,她被转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同年3月23日,被汉源县检察院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和寻衅滋事”正式批捕。2017年4月27日,被四川省雅安市荥经县法院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她此前被羁押于四川省雅安市看守所。2022年2月17日,王淑蓉刑满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