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明亮

邵明亮

异议人士

POC_2025_00541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江苏省 > 南京市 > 浦口区
  • 出生日期 1967-07-02 (58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邵明亮,1967年7月2日出生,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华光社区响堂村19-1号居民,残障异见人士,“中国民复党”创始人。 因反对马列主义而一直高调反共,横遭中共当局的打压,长期被囚禁在响塘村家中,禁止外出购物、就医等。 2013年,曾因在南京市审计学院门口、浦口区闹市区、浦口区政府前举牌宣传宪政、民主、自由、人权遭警方殴打,后又多次被警方强制送精神病院关押;2014年1月25日,曾在南京浦口区政府门前遭政府默许的车辆辗压全身,导致住院两年,落下终身残疾(盆骨、骶骨、耻骨、肋骨、脊椎、颈椎、胸骨骨折、头、肺、脊骨损伤),只能靠轮椅生活。 2016年3月、6月,又因反党言论两次被刑拘,其后一直遭家中囚禁。 2017年10月17日, 曾因被搜查住处时,发现室内有“推翻共产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三座大山”,“审判毛邓江胡习及其罪犯统治集团首恶分子”等文字,屋外正面墙上写有“民复党纪念八九六四”、“民复党是中国自己的政党”等标语,被南京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 2018年3月14日,中共两会期间,因发反党及嘲讽修宪言论被南京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4天,期间又遭警方暴力殴打。 2019年3月16日,再次被南京市浦口区警方抓捕,自此失联;2019年4月22日,被浦口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并被关押在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指控因其在网上发涉及民主宪政诉求的微信和几十条推特内容,所以属于违法行为。 2019年7月24日,其案在南京市浦口区法院开庭受审,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表示上诉;2020年1月,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3年3月15日。此前服刑监狱不详。 邵明亮服刑期间其一只手被打残废。出狱后仍遭严密监控,无法看病。 2024年5月18日得知,邵明亮于2023年9月22日再次被抓捕,羁押至今。现被关押在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原鼓楼区、建邺区看守所合并),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而家属一直没有收到通知,连衣服都送不进去。 2025年4月14日,江苏南京邵明亮被控寻衅滋事、袭警罪一案,在南京浦口区法院开庭审理。当日法庭里旁听席上坐满了占坑旁听人员,辩护人为邵明亮坚持做无罪辩护。合议庭宣判邵明亮寻衅滋事、袭警罪名成立,合并共执行5年6个月,刑期至:2029年3月21日。 邵明亮当庭表示要上诉。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3-09-22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江苏省 > 南京市 > 浦口区
案件描述
2019年3月16日,邵明亮被南京市浦口区警方抓捕,自此失联;2019年4月22日,被浦口区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正式批捕,并被关押在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指控因其在网上发涉及民主宪政诉求的微信和几十条推特内容,所以属于违法行为。2019年7月24日,其案在南京市浦口区法院开庭受审,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不服,表示上诉;2020年1月,经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3年3月15日。2023年9月22日再次被抓捕,羁押至今。2025年4月14日,被控寻衅滋事、袭警罪一案在南京浦口区法院开庭审理。合议庭宣判邵明亮寻衅滋事、袭警罪名成立,合并共执行5年6个月,刑期至:2029年3月21日。邵明亮当庭表示要上诉。

邵明亮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3-09-22
逮捕 2019-04-22
罪名
袭警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5 年 6 月
距释放还有: 1063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9-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