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玲娥

吴玲娥

宗教迫害受害者

POC_2025_00514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山西省 > 临汾市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基督教

个人简介

吴玲娥,女,山西省临汾市人,基督徒,原山西省临汾金灯台家庭教会同工。 2021年8月7日,山西临汾金灯堂教会十数名教会领袖、负责人及同工突然再次被临汾市尧都区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拘;其中包括王晓光牧师、杨荣丽姊妹。同年9月27日,除5人被取保候审之外,现在还在看守所的有7人: 王晓光牧师及妻子杨荣丽,李双平、董勇勇、赵国爱、霍壮平、吴玲娥;并被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正式批捕;2021年12月27日,其一行7人案被移交临汾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至今,一直未审待判。  2023年11月22日取保候审,此前疑似被羁押于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看守所。2025年6月20日,案件宣判,宣判时按照规定应该开庭,应通知被告人和律师到场,但本次宣判,都是分别在法院和看守所进行。在看守所宣判时不允许律师在场。1,李双平弟兄,诈骗罪,有期徒刑9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刑期自2021年8月22日起至2030年10月21日止。)2,李琴姊妹,诈骗罪,有期徒刑5年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因李琴姊妹2021年10月20日被取保候审,具体刑期到期日期还需要再计算。)3,霍壮平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止。)4,赵国爱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自2021年8月22日起至2026年12月21日止。)5,冯俊英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因李琴姊妹2021年11月25日被取保候审,具体刑期到期日期还需要再计算。)6,董勇勇弟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刑期自2021年8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止。)7,杨红珍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21年11月25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8,王仙风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21年11月22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9,陈青兰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2021年11月2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10,吴玲娥姊妹,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3年11月22日被取保候审。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1-08-07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山西省 > 临汾市
案件描述
2021年8月7日,吴玲娥被临汾市尧都区警方以涉嫌“诈骗罪”刑拘。同年9月27日,被临汾市尧都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正式批捕。2025年6月20日,案件宣判,吴玲娥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3年11月22日取保候审。

吴玲娥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1-08-07
逮捕 2021-09-27
罪名
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期
1 年 10 月 (缓刑: 2 年 )
附加刑
罚金: ¥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