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建华

赵建华

维权人士

POC_2025_00493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河北省 > 承德市 > 平泉市
  • 出生日期 1964-02-01 (62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赵建华,汉族,1964年2月1日出生,初中文化,住址:河北省平泉市南五十家子镇五十家子村,赵春红的兄长,河北平泉维权人士。2020年初,赵建华开始到南五十家子镇政府反映失地保险问题,但问题始终未得到解决。其无奈之下只好前往北京信访,被平泉警方多次拦截带回后拘留。2021年2月22日,赵建华与左小东、赵淑兰、孙风伟、赵春红等人因失地保险诉求,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反映;2021年5月28日,赵建华与赵淑兰、左小东去往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2021年7月21日,赵建华同左小东、赵淑兰、徐桂珍、孙凤伟再次到北京国家信访局上访;2021年9月14日,赵建华与左小东、赵淑兰、徐桂珍、赵荣一起预定了2021年9月22日从承德发往北京的高铁票。2021年9月22日,赵建华被平泉市公安局口头告知,其被以扰乱公共秩序处于行政拘留10日。其妹赵春红为投资矿产被大股东侵吞股权事于2023年5月12日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到2023年5月15日,赵春红的家人收到了河北省平泉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她刑事拘留通知,并告知已将赵春红在承德看守所关押。后其兄长赵建华也因为失地维权,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赵春红被控寻衅滋事案于2024年7月17日在隆化县法院第一法庭开庭,未判。赵春红的哥哥赵建华因为失地维权被控寻衅滋事罪,于2024年7月16日在平泉市法院开庭审理,一审获刑2年,刑期至:2025年5月。其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平泉法院判处赵建华退还此前政府向其支付的养老保险金。赵建华关押在平泉市看守所。信息来源: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8/2024831107-1682.html

案件记录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河北省 > 承德市 > 平泉市
案件描述
2021年9月22日,赵建华被平泉市公安局口头告知,其被以扰乱公共秩序处于行政拘留10日。2023年5月,赵建华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2024年7月16日,赵建华因为失地维权被控寻衅滋事罪,于平泉市法院开庭审理,一审获刑2年,刑期至:2025年5月。其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平泉法院判处赵建华退还此前政府向其支付的养老保险金。

赵建华 在本案中的情况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刑期
2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