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龙飞

王龙飞

维权人士

POC_2022_00232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河南省 > 许昌市 > 襄城县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未知

个人简介

王龙飞是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茨沟乡五里堡村的疫苗受害者家长。2015年7月8日,他当时六个月大的儿子王诺一,在接种三种疫苗后当晚哭闹不止,后被多家大医院确诊为婴儿癫痫痉挛症、脑损伤综合征等。然而,襄城县疾控中心诊断为偶合症。王龙飞一家不相信该诊断结果,开始上访维权,但遭到官方人员的多方阻挠和打压拘留。 2017年8月1日,王龙飞一家人在省政府大门外挂维权牌子,要求见省长反映情况。次日(8月2日),一群警察闯入他家,将其带走并关押在襄城县看守所。2017年9月9日,警方送来逮捕证,王龙飞与母亲张大娥一同以“寻衅滋事罪”被正式逮捕。2017年12月,王龙飞获取保候审。他的母亲张大娥也因维权于2018年6月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7-08-02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河南省 > 许昌市 > 襄城县
案件描述
2017年8月1日,王龙飞因在省政府外为疫苗致残的儿子维权,于次日(8月2日)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并刑事拘留于襄城县看守所。2017年9月9日,王龙飞及其母亲张大娥被以“寻衅滋事罪”正式逮捕。2017年12月,王龙飞获取保候审。其最新状态为取保候审。

王龙飞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7-08-02
逮捕 2017-09-09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