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平

张平

“大午案”受害者

POC_2025_00475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河北省 > 保定市 > 高碑店市
  • 出生日期 1970-10-11 (55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张平,女,1970年10月11日出生,大午集团副总经理,温泉度假村经理。2020年11月11日凌晨,河北大午农牧集团负责人孙大午及其亲属并集团子公司法人等近30人被警方突击抓捕。其后,包括孙大午妻子刘会茹等部分公司高管,被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批捕,而孙大午等其他公司高管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方式被采取强制措施。2021年4月21日,河北大午集团此前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7位当事人家属,分别收到公安送达的逮捕通知书。 2021年7月15日,大午案统一在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开庭审理;2021年7月28日,当庭宣判:张平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5年5月10日。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0-11-1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河北省 > 保定市 > 高碑店市
案件描述
2020年11月11日凌晨,张平被警方抓捕。2021年7月15日,大午案统一在河北省高碑店市法院开庭审理;2021年7月28日,当庭宣判:张平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罪名及关押地点不详,刑期至:2025年5月10日。

张平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0-11-11
罪名
未知
刑期
4 年 6 月
附加刑
罚金: ¥100,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5-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