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230
王丽英,女,山西永济市人,是永济市电机厂的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 2018年3月14日,王丽英因在盐湖区向民众发放法轮功资料,被东城派出所警察抓捕,处以行政拘留15天。同年3月27日,被运城市国保大队转为刑事拘留。大约在2018年8月,王丽英被万荣县法院异地审理。后被该法院以不详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她被关押在山西省女子监狱一监区,期间狱方拒绝家人接见。她的刑期至2020年3月13日结束,现已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