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5_00454
刘丽杰,女,1970年12月20日出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佳木斯市职教集团职业学院学报编辑部任职,法轮功学员。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2020年10月14日,刘丽杰被当地国保警察抓捕,后以“取保候审”回家。之后,法院对她实施期限半年的“监视居住”,在她家的楼旁安了监控摄像头,有便衣警察带车蹲守。2021年9月13日早上,刘丽杰和家人到派出所索要所谓的“监视居住”通知书时,被带到了法院。法院刑庭庭长宋涛问刘丽杰是否认罪认罚,刘丽杰拒绝。9月16日上午,建设派出所所长和向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门茂盛来到刘丽杰家,说她写“3书”(放弃修炼的所谓“保证书”等),刘丽杰仍然拒绝,遭到关押。2021年12月1日,在没有辩护人出庭、被告人的辩护权没有获得保障的情况下,刘丽杰被判3年6个月,罪名不详,刑期至:2025年5月。2022年2月18日,被转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