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可雄

曹可雄

活动人士

POC_2025_00438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四川省 > 自贡市
  • 出生日期 1990 (36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曹可雄,网名雄心壮志,1990年出生,四川自贡民主人士。曹可雄父母均为体制内退休人员,他是家里独子,自贡高山镇卫生院预防接种科工作人员。曹可雄有泛蓝情节,是孙中山“三民主义”忠实拥护者,经常用多个微信号在朋友圈抨击时弊,为弱势群体发声,并因此多次被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罪名拘留。曹可雄在2024年6月11日曾被荣县旭阳派出所(同上)送入自贡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同上)强制“治疗”,直到2024年7月4日被释放,在精神病院有被电疗、强迫吃药。2024年7月从精神病院释放后,曾和网友说明自己被强制治疗情况,并请求网友帮助解救另一位他了解到的、当时还被关在自贡精神病医院的异议人士涂强。曹可雄微信朋友曹可雄微信朋友圈在2024年12月13日停止更新。已确认曹可雄于2024年12月13日再次被自贡市荣县旭阳派出所送进自贡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后得知曹可雄已于2025年5月16日从精神病院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4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四川省 > 自贡市
案件描述
曹可雄在2024年6月11日曾被荣县旭阳派出所送入自贡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强制“治疗”,直到2024年7月4日被释放。2024年12月13日再次被自贡市荣县旭阳派出所送进自贡市第五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后得知曹可雄已于2025年5月16日从精神病院获释。

曹可雄 在本案中的情况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释放信息
实际释放: 2025-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