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燕祥

邓燕祥

宗教迫害受害者

POC_2025_00420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广东省 > 佛山市
  • 出生日期 1973-09-27 (52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基督教

个人简介

邓燕祥,1973年9月27日出生,汉族,广东省佛山市盛佳基督教教会传道人。2023年5月24日,盛佳教会受到警方冲击,警察带走了邓燕祥等4名信徒。当时有警察、民宗局、社区人员数十人强行搜查教会,翻看信徒私人物品,并带走教会的电脑、桌椅以及教学物品。官方人员还在教会门上贴封条。次日,4位被捕者家属接到刑事拘留30天的通知书,罪名是“涉嫌非法经营”。被捕人士除了邓燕祥传道,还有朱龙江、王伟才、朱巧玲,他们现羁押在南海区看守所。 2023年6月28日,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顺德区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为名,将广东佛山盛佳教会四位基督徒邓燕祥、朱龙江、王伟才、朱巧玲执行逮捕。2024年8月19日,盛佳教会教案第二次开庭。2024年8月23日,朱龙江、朱巧玲取保获释。2025年1月17日,盛佳教会教案宣判:五人均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刑,其中邓燕祥传道被判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25年5月23日,仍被羁押在南海区看守所。王伟才被判刑1年5个月、朱龙江被判刑1年3个月、朱巧玲被判刑1年3个月、朱龙飞被判刑1年2个月,目前均已获释。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3-05-24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广东省 > 佛山市
案件描述
2023年5月24日,邓燕祥与另外4名信徒被警方带走,原因是盛佳教会受到警方冲击。2023年6月28日,邓燕祥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逮捕。2025年1月17日,邓燕祥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刑期至2025年5月23日。

邓燕祥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3-05-24
逮捕 2023-06-28
罪名
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刑期
2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