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5_00402
赵飞,女,1962年出生,家住天津市武清区,原石各庄镇中学教师,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她被当局惩罚性调到石各庄小学教英文。2008年武清区公安分局指控赵飞“升国旗时不让学生唱国歌,让学生炼法轮功”。赵飞就这样被武清区法院判刑五年半。2009年被关押到天津女子监狱,于2013年12月获释。2024年10月2日,武清区石各庄派出所抓捕了赵飞,将她关押在武清看守所,10月17日对法批捕。之后,遭起诉。 2025年2月17日,武清区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庭审赵飞。后对赵飞判刑5年。刑期至:2029年10月1日。赵飞已经向中级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