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223
王晶,女,1976年出生,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公民记者,人权捍卫者。曾因其二姐于1993年11月13日上班期间遇害,而多年来警方一直没有破案,其多次为姐告状伸冤,但不仅毫无效果,警方反对其进行严酷打压,其曾多次被拘留。之后,其在屡次伸冤和与当局枉法抗争中,对公民维权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逐渐成长为一名关注社会和愿意帮助更多维权访民的公民记者。 2014年3月9日,因其以公民记者身份报导访民在北京天安门撒传单、自焚等事件,而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后因不堪忍受酷刑折磨,同年4月4日终被取保候审获释。2014年12月10日,又因其在世界人权日网传了在京访民维权被抓的图片,随被北京警方关押并遭到野蛮暴打致伤;12月12日被吉林省吉林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再次刑拘;2015年1月16日,被吉林市警方转正式逮捕。2016年4月24日,被吉林市船营区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二审维持原判。2019年9月15日,刑满出狱。据称其在看守所期间曾多次遭恶警严酷殴打等迫害,身患脑癌,身体健康极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