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毅巍

郭毅巍

维权人士

POC_2025_00394

  • 当前状态 刑拘候审
  • 地区 北京市 > 市辖区 > 朝阳区
  • 出生日期 1981-09-12 (44岁)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郭毅巍,女,1981年9月12日生,家住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小辛庄481号内1号,强拆受害者,维权访民。2020年7月26日,因其及家人所有房屋及养殖场被北京市朝阳区东风乡政府强制拆除,而其郭家的房屋及养殖场在被强拆前并未签署过任何安置补偿协议,也未获得过任何安置补偿,开始举报、维权;因其坚持多次上访维权,被当地政府部门列为“信访重点人”,成为维稳对象;每临当局“两会”召开等敏感时期,总会被当局限制出行;2023年3月4日,因是“两会”召开日,其再度被当地政府派多名维稳人员堵在家里限制外出,而恰逢此时其小儿子发高烧急需就医,其与看守人员赶快交涉,却遭拒绝,依然不准出门,遂与拦截人员发生冲突;后其在自身权益被严重伤害情况下报警处理,但结局竟是警方故意包庇和不作为,反将其抓走处行政拘留10天;2025年3月2日,又是“两会”召开日,其因再度到朝阳区东风乡政府请求解决其信访投诉问题,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立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同年4月8日,其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更换罪名,又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批准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29号,邮政编码:100024)。

案件记录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北京市 > 市辖区 > 朝阳区
案件描述
2025年3月2日,郭毅巍因到朝阳区东风乡政府请求解决信访投诉问题,被北京市朝阳区警方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同年4月8日,被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更换罪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批准逮捕。目前被羁押于北京市朝阳区看守所。

郭毅巍 在本案中的情况

逮捕 2025-04-08
罪名
寻衅滋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