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超

王海超

法轮功学员

POC_2022_00211

  • 当前状态 获释
  • 地区 辽宁省 > 抚顺市 > 清原满族自治县
  • 出生日期 N/A (N/A)
  • 性别 / 民族 女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法轮功

个人简介

王海超,女,丁国柱的妻子,辽宁抚顺市清原县人,法轮功学员。2018年6月21日下午,清原县南口前镇法轮功学员丁国柱、徐俊英、张传文及红透山矿的杨秀芳,在清原县敖家堡乡于家堡村给村民们讲法轮功时,被告发到敖家堡乡派出所。后被清原县国保抓捕。2018年12月,辽宁抚顺市清原县法院判处丁国柱3年3个月,丁国柱的妻子王海超3年,张传文1年半,徐俊英1年半,杨秀芳1年3个月。王海超刑期至:2021年6月20日。2019年8月28日,丁国柱被转到辽宁省监狱;9月10日王海超、张传文、徐俊英、杨秀芳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18-06-21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已结束
案件地区 辽宁省 > 抚顺市 > 清原满族自治县
案件描述
2018年6月21日,辽宁抚顺法轮功学员王海超因向村民讲述法轮功被清原县国保抓捕。2018年12月,她被抚顺市清原县法院以未知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9年9月10日,王海超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马三家监区服刑。她的刑期至2021年6月20日,并已于当日获释。

王海超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18-06-21
罪名
未知
刑期
3 年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21-06-20
实际释放: 202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