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C_2022_00210
王国云,1961年5月31日出生,天津市人,原天津市北辰区下辛庄村民,抗暴维权者。2012年5月,因其所在村庄举行村干部换届选举,时任村长黄双来因贪腐问题遭村民反对,村民推举王国云的侄子王复春等人竞选。此举遭到黄双来的打击报复。2012年5月9日至11日,黄双来连续三次带领打手前往王复春家中寻衅并殴打家人,但多次报警警方均不作为。2012年5月11日夜,黄第三次带人闯入王家报复殴打,王国云等多名亲友村民闻讯赶到,双方发生激烈冲突,冲突中黄双来及其两名打手死亡。 事后,包括王国云在内的10名进行正当防卫的村民及亲友被北辰区警方以“聚众斗殴罪”刑拘,后被以“故意杀人罪”正式逮捕。2013年9月13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将“聚众斗殴罪”改为“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复春、衡庆杰死刑(后于2016年4月执行),判处王国云有期徒刑8年。其原定刑期至2020年5月11日。后王国云被关押于天津市杨柳青监狱。2018年11月2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为他减刑8个月,刑期改至2019年1月12日。他已于2019年1月12日刑满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