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飞

王一飞

异议人士

POC_2025_00254

  • 当前状态 有期徒刑
  • 地区 湖南省 > 邵阳市 > 洞口县
  • 出生日期 1985-06-20 (40岁)
  • 性别 / 民族 男性 / 汉族
  • 宗教信仰 无宗教信仰

个人简介

王一飞,1985年6月20日出生,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杨林镇塘下村人,化名小李,网名“一飞上天”,网路秘密组织“兴中会”成员,网路秘密民运组织“兴华会”创建者和推动者,中国民主胜利党重要成员。 多年来一直低调并积极从事民主运动,因创建并与异议人士曾国凡等多人积极推动网路组织“兴华会”,宣导国内民众成立公民圈,开展启发民智的行动,而深受江西当局严控打压;因该会成员及支持者在南昌、赣州等地多处建筑物上喷涂“官员财产公开,人民代表直选”、“平反八九六四,结束一党专政”、“六四英灵,永远安息”等官方敏感标语,其宣传标语落款为“兴华会”。2018年6月6日,其与曾国凡夫妇随被南昌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悉数带走、刑拘;2018年7月13日,被南昌市警方以同罪由正式逮捕;2019年4月23日,被江西省南昌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送南昌市洪都监狱服刑;2020年6月6日,刑满释放。王一飞刑满出狱后,写下了《洪都监狱人权状况报告》,并用微信公号发了大量揭露黑监狱、看守所及监狱毫无人性的酷刑虐待细节。 2022年5月17日,其微信朋友圈突然停止更新,微信公共号“一飞上天”亦早在5月9日即停,最后一篇资讯是“从看守所被解送到监狱服刑的纪念日;至今失联,故疑已遭抓捕。后得知2022年5月17日被四川省泸州市警方带走、监视居住;同年9月7日转刑事拘留;9月30日被逮捕;2024年11月,被判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8万元,刑期至:2030年1月。 2025年1月得知,与其一起被判刑的另有五位中国民主胜利党成员;均被指控参与组建发展中国民主胜利党,分别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3~12年不等。

案件记录

案件开始日期 2022-05-17
程序类型 刑事程序
案件状态 进行中
案件地区 湖南省 > 邵阳市 > 洞口县
案件描述
2018年6月6日,王一飞与曾国凡夫妇被南昌市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带走、刑拘;2018年7月13日,被南昌市警方以同罪由正式逮捕;2019年4月23日,被江西省南昌市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送南昌市洪都监狱服刑;2020年6月6日,刑满释放。2022年5月17日被四川省泸州市警方带走、监视居住;同年9月7日转刑事拘留;9月30日被逮捕;2024年11月,被判刑7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8万元,刑期至:2030年1月。

王一飞 在本案中的情况

首次被带走 2022-05-17
逮捕 2022-09-30
罪名
颠覆国家政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编 分则 /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期
7 年 6 月
距释放还有: 1348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3 年
罚金: ¥80,000.00
释放信息
预期释放: 2030-01